这是关于限额支票,签订合同必备的法律常识的知识,也会对限额支票,签订合同必备的法律常识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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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法律段子:两个内蒙古当事人协议约定在上海仲裁。上海的仲裁庭书记员问:为啥大老远的从内蒙来?是不是觉得上海的司法环境比内蒙好?当事人一脸悔:去司法环境,当时从网上下载了一份合同,没注意到还要改这个。
这虽然是个段子,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合同管辖权约定的不明确,给当事人带来困扰的案例屡见不鲜。这其实完全可在合同条款中预先明确管辖条款来规避这个法律风险。因此,有些关于合同内容的法律常识需要各位有所注意了。
一、能签书面合同,就不要口头约定。
张总李总两句话就敲定合作事宜,简单快捷,多方便;但是后期但凡有一方违约,另一方维权主张自己的损失时就会面临一个“口说无凭”的尴尬。
到了法院,受损方就要举证双方有过约定,又要提供一段又一段的电话录音或者微短信记录(事前或者事后的),提供一个又一个的证人证言(自己的员工或者亲朋)等证据进行补强,先不说能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这么多证据收集起来也是麻烦。若是只有口头约定,没有其他证据,对方一个否认,那就更悲剧了。
二、合同内容要必备、明确。
合同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但要是一些基本的内容条款含糊不清,或者概而括之,到时候发生纠纷就会陷入无尽的扯皮了。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合同当事人,也就是合同主体,一定要准确清楚。
如果是与个人签合同,需要对方提供身份证上的姓名,不能使用“诨名”、“化名”等,最好能有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样发生纠纷后能知道违约人是谁,知道告谁。
如果是与公司签合同,最好先去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天眼查上查询一下对方公司,是不是个经过工商注册的正规公司,有没有违法涉诉行为,有没有违法失信行为等等。别合同签了,钱交过去了,最后发现对方是个假的皮包公司,或是个债务纠纷巨多的公司。这个时候,再去挽回自己的损失很可能求告无门,回天无力。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最关键的条款,是合同双方的根本目标。标的主要有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不同的标的区分不同的合同类别,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居间合同、承揽合同等都是依据标的的不同进行划分。
(三)数量。
比如财产的个数、件数、字数等;劳务或者工作成果的工作量等。有了数量约定,双方可以依据数量主张工作量和价款。
(四)质量。
质量指标准,技术要求,包括性能、效用、工艺等。一般以品种、型号、规格、等级等体现出来。如果想要更全面的话,还可以约定质量检查的方法、质量责任的期限和条件、对质量提出异议条件的条件与期限等。
质量标准明确,对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就能以此减扣货款,减轻自己的损失。
(五)价款或者报酬。
付多少钱,如何支付,付什么钱都应当约定清楚。价款如果不能一次性明确清楚,也要有明确的支付依据和方式。如果价款不明确,后期发生分歧只能让法院参考市场价酌定,结果难以预期。价款支付结算一般有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同城转账结算、异地转账结算、托收承付、支票结算、委托付款、限额支票、信用证、汇兑结算、委托收款等。不同的付款方式,所需手续或者税费有所不同,一定要明确算好哪种价款支付对自己更有利。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指什么时间完成交货,完工等,期限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式。履行地点是指在哪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担以及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甚至发生纠纷后,履行地点也可以确定由哪一地法院进行管辖(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不同的合同,履行方式是不一样的,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一定时期内的、也可以是分期履行,哪一种履行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可以选择哪一种履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都按约履行,你发货(服务),我付款,皆大欢喜。但因为种种原因,总会出现一方没有按约履行的情形出现。
合同一方不当履行,必然会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但往往损失很难计算清楚,或者计算起来十分麻烦,举证的不便导致损失的数额难以明确,或者存在隐性、间接的损失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约定违约责任一般设置违约金数额。违约金可以规避损失的计算不便,当对方违约时,可以直接按照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要求对方赔偿,同时将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对方,自己省时省力,又能最大限度的弥补自己的损失。除了违约金之外,还可以约定定金、赔偿金额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来明确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做生意还是要讲究和气生财,买卖不成仁义在,就要对合同问题出现时的解决条款进行明确。发生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和解,可以找第三人调解,也可以仲裁,还可以诉讼。
如果是仲裁和诉讼,更是要明确清楚。对于仲裁管辖和诉讼管辖,法律都有特别的规定。选择了仲裁,要看清楚是在哪里仲裁,否则就可能就出现文章开头的笑话;如果选择了诉讼,要看清楚是由哪方法院管辖,是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还是在对方所在地的法院。
交易行为有简单,有复杂,合同也相应的简单或复杂起来,但并不是签了合同就能高枕无忧。要时刻关注合同的履行过程,出现意外要及时约定补充和变更条款,将损失尽可能的降到最低。
事先预防的代价要远远小于事后补救的代价。合同内容必备、明确,万一遇到“小人作祟”,也能让你维权有据,损失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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