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那个跟母亲说“滚”的男孩,母子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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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那个跟母亲说“滚”的男孩,母子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

1、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为了少年的你】 同居关系子女发生抚养纠纷 宣威法官:“孩子是无辜的”

2、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一位妈妈自述:当我和儿子搞好了“关系”,他终于静下心来学习了

3、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大案纪实:山东女子与丈夫好友发生关系,儿子一句话让情夫丧命?

4、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怕歹徒侵犯孩子!母亲“自愿”与之发生关系,男子行为如何定性?

5、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案件回顾:安徽一男子趁儿子不在,与儿媳发生关系,最终引发血案

6、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硬拽女儿,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女人嫁错人,离婚也逃不掉

7、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那个跟母亲说“滚”的男孩,母子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

8、我和儿子发生了关系,雨衣男强行拖拽母女进屋后发生关系,离婚了前夫还来纠缠怎么办?

【为了少年的你】 同居关系子女发生抚养纠纷 宣威法官:“孩子是无辜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孩子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

基本案情

某女和某男认识后于年同居生活,年月生育一孩,后双方因琐事相处不睦,某女带孩子单独生活至今,男方支付部分抚养费至孩子二岁,之后未再支付。年月女方向宣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孩子由男方负责抚养,但坚持认为孩子应由男方抚养。

裁判结果

宣威法院经审理认为,孩子出生后主要由女方看护,双方分开后,女方同孩子共同生活近五年,孩子的成长主要由其陪伴,孩子已适应长期形成的生活环境,一旦改变容易影响孩子的成长,综合本案实际女方负责抚养较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判决孩子由女方继续直接抚养。

典型意义

“孩子是无辜的”,尽管父母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但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却是事实,且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不应由子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具体包括:一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子女成年后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三是父母和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一般包括:一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二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如存在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优先考虑;三是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子女的,可优先考虑;四是对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

一位妈妈自述:当我和儿子搞好了“关系”,他终于静下心来学习了

儿子进入初中后,变得脾气暴躁,顶嘴,叛逆,还特别讨厌学习,整天只想着玩手机。

为了改善和青春期儿子的相处,经过半年多的学习,我重塑了自己的教育理念,和孩子的关系也改善了太多。

如今,我即将顺利毕业, 也收获了我想要的——儿子开始跟我主动沟通,学习成绩也稳中有升。而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伤心、无助,而是变得冷静平和,踏上良性的家庭教育之旅!

我非常不理解:面对学习,越是力不从心,就越该迎难而上,抓紧时间提高自己,这样才能早日追上进度,怎么能自暴自弃呢?

可在儿子看来,学习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自己努力学习也不一定能考好,还不如玩手机和游戏来的畅快,至少当下很舒服。

儿子的不上进让我气愤,他的逆反,更让我心力交瘁。

期末考试,他的英语、数学都不理想,物理更是不及格。

可更让我难受的是,看不到儿子一点想要学好的迹象!每天一回到家,他就眉飞色舞地玩游戏。

忍无可忍,我终于就炸了!

我冲过去,一把抢过他的手机,狠狠摔在地上,把在学校里承受的压力一股脑儿地发泄出来:

都考成这样了,你怎么还有脸在这又玩又笑?你没有羞耻心吗?

你学习不好,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不要紧,别让你妈跟着你丢人!我活到现在,还没丢过这种脸!

学成这样,态度还不端正,你知道你们老师今天就差直接说我不会教育了!

儿子先是被我激烈的举动镇住了,继而就像我委屈了他一样,暴跳如雷的大吼:

“你就是不会教育!你以为自己挺好的,那是你自己觉得!你平时都是怎么对我,怎么跟我说话的?”

“你再给我买一个,要是不买,我明天开始就不上学了,自己打工挣钱自己买!”

儿子摔门而出,很快就消失在小区门外。

老师告诉我:“亲子关系恶劣并非不可逆,但前提是家长要真正理解孩子,包括不好的言行。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接纳与尊重,有价值感的时候,他会自发的产生学习动力和积极性,对学习的兴趣也会逐步增加,学习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听了老师的指导,我下定决心:再也不用自己活了几十年的经验,想当然地去要求儿子,而是看到儿子厌学逆反表现内心的需求,用包容的态度、积极的语言,去启发,去引导,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重新找回目标感。

我不再像过去那样批评他了,儿子反而知道主动学习,追赶学习进度了。

放学后的时间可以自己安排,但儿子并没有毫无节制的玩手机、打游戏,而是有序地学习放松结合。

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老师破天荒地在家长群里表扬了他,说儿子虽然总是大大咧咧的样子,但没想到身上有一股韧劲儿,这种学习态度也激励了周围的同学。

以前的我,总认为青春期的孩子叛逆、不可理喻,不懂父母的苦心,于是追在屁股后面批评数落,生气时恨不得扇两巴掌才好。

而通过学习和老师的引导,我看到了孩子沉迷游戏、厌学等行为背后深层的心理原因,并将问题各个击破,在短时期之内就让孩子产生巨大的变化。

其实在学习营里,结伴同行的家庭里,不乏各种各样作妖的孩子,叛逆的、抑郁的、网瘾的、追星的…...

每天每天,我们都在不同的地方,用同样的心情感受着彼此的着急、焦虑。

但是,我们这群兄弟姐妹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为着希望孩子一生幸福快乐。

所以,我们手挽着手,心连着心,相互支持,相互鼓励,一起成长!

我也愿成为一束光,照亮自己、照亮同路人!所以,我也希望家里有青春期孩子,为了孩子的学习、成长焦虑的家长,来参加“唤醒青春期孩子成长内驱力”父母训练营,现在仅需.,一杯奶茶钱,一定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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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纪实:山东女子与丈夫好友发生关系,儿子一句话让情夫丧命?

最让步某津津乐道的是,他有一个好兄弟程某,步某逢人就会与人说起程某,他说这辈子就一个程某这么好的兄弟,在他心中,程某就是他的恩人。

结婚后,步某不想阿芬跟着他受苦,想找个渠道赚钱,奈何四处碰壁。程某那时正开着养殖场,看到步某的窘迫,就伸手拉了他一把。手把手的教步某养猪,还借了不少钱给步某。

步某的养殖场开始盈利后,正好碰上了风口,那一年行情格外好,赚了不少钱,把钱还给了程某。之后,步某在程某居住的小区,买了个房,两家人的关系很好,时不时串门吃个饭。

一次回家中,儿子的一句话,令步某产生了怀疑。步某忙完回到家中,儿子想要步某陪他玩,步某拒绝了,说太累了想休息。“爸爸,你还没程叔叔好,他每次来我们家都给我钱去买零食吃,带我玩,还让我一个人呆在客厅玩耍,说他要和妈妈谈些事情。”儿子小步说的天真浪漫,步某却听得沉下脸来。

当天晚上,步某看着睡在旁边的妻子,彻夜难眠,他开始怀疑。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有一天出门前,步某将手机录音打开,放到床底下用胶带绑住。

年月日,阿芬和程某出去开房,步某和阿俊跟了上去,凌晨点左右,程某从宾馆走出,开车回家,阿俊和步某开车尾随。

之后,步某把程某的车逼停,伙同阿俊一起殴打程某,用准备好的作案工具将程某打死。事后,随便找了个地上把程某埋了,又把两辆车分开烧掉。二人以为这样做就不会留下证据,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步某回家后,和没事人一样,警方在调查之前程某家生猪死亡案时,发现程某突然失踪。随后,办案人员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开始对步某一家进行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即可成立本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步某和阿俊杀死程某后,试图掩盖证据,将程某掩埋、车子烧毁,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两人在本罪中,系共犯。

由于没有后续的跟踪报道,裁判结果不得而知。司法实践中,此类情节一般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本案中,二人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

步某被抓后,他多次后悔。后悔的不是将程某杀害,而是后悔和阿芬在一起。他认为,是阿芬的所作所为,导致他走向犯罪的道路。

当初若步某不和阿芬复婚,也许会有更好的结局,可惜没有如果......

对此案,你们怎么看?

注: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怕歹徒侵犯孩子!母亲“自愿”与之发生关系,男子行为如何定性?

刘某与丈夫结婚十余年,家庭生活称得上幸福美满,有了女儿后她在家做了家庭主妇也没影响夫妻感情,然而这样宁静和谐的生活被意外到来的歹徒打破。

基本案情:

本案发生于某年夏季深夜,当时刘某丈夫在外出差,她与十三岁的女儿难得一起睡,不料凌晨两点被客厅里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本以为是女儿起来喝水或者上洗手间,但转头一看女儿就在身旁,反应过来的刘某心下一惊,壮着胆子起床往外查看;

却和持刀的陌生男子张三撞了个正着,大脑瞬间一片空白,看着对方举刀走过来还威胁自己不许喊叫,一边害怕一边担心女儿,刘某立刻举起双手示弱,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清,随后又主动将卧室的首饰现金等拿给了对方。

然而盗贼张三并未向她希望的一样得手了就转身走人,他环顾了室内的柜子抽屉等陈设确定没有其他利益可图后,无视刘某约等于不存在的遮挡,将目光投向了她还在睡梦中的女儿,而后更是直接把空着的手伸向了其睡衣内。

极力让自己保持冷静的刘某终于按捺不住地低喝,“不要碰我女儿,对我怎么样都可以,她还是小孩,强奸她性质都不一样,放过她,我保证不报警”,见对方动作有迟疑,她直接脱下衣服,与之在另一间客房发生了关系,得手的张三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

倍感屈辱的刘某再三思索还是报了警,警方根据案发时间沿附近监控追查,很快将嫌疑人张三锁定,张三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如何定性

那本案中张三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一方面他入室盗窃的目的明显,但被发现后他收下了被害人主动给的财物,还与“自愿”的被害人刘某发生了关系,后续两行为是否构成抢劫和强奸呢?

我们认为本案可以转化为抢劫罪,因为张三入户盗窃被被害人发现后,使用了刀具威胁、不许其喊叫,而后再收下了对方给的财物,这符合转化型入户抢劫的构成要件;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因这种情形主观上并不是为了抢劫而入户,所以应该以一般抢劫情形定罪量刑,而一般抢劫罪与入户抢劫最显著的一个区别就是起刑点,前者三年,有入户这种危害性大情节的量刑起点则是十年,不知你们支持哪种?

至于是否构成强奸,尽管刘某是“自愿”与嫌疑人发生关系,但在对方持刀的前提下,这种“自愿”实际也是一种受胁迫无法反抗的情形,事实上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权,因此构成强奸罪,应数罪并罚。你们认为呢?

案件回顾:安徽一男子趁儿子不在,与儿媳发生关系,最终引发血案家中生活难以为继,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对于任何人,我们都应该要保持一定的警惕心,在有的时候,伤害你最深的人,往往都是那些你最信任的人,来自安徽芜湖的江某对这句话深有体会。

相比于大部分普通人,江某的身世有些凄凉。江某出生在安徽芜湖一个贫困的家庭,在他出生前,他的父母便已经给他生下多个哥哥姐姐。

家中人口多,加上经济不富裕,很快江某的父母便感觉到生活难以为继。经过一番商议后,两人最终决定将年纪最小的江某送到其他人家去生活,做这家人的儿子。

于是就这样,年纪尚小的江某懵懵懂懂地来到养父母的家中,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江某的养父母家庭虽然也不富裕,但是至少不像江某以前的家庭一样,需要抚养众多人口,而且养父母也是极为疼爱他这个儿子。所以自从来到养父母家以后,江某的日子肉眼可见变得好起来了。

然而让人感到可惜的是,这样的幸福生活在持续一段时间过后,便是戛然而止。

原因也是非常的简单,江某的养父不幸患上严重的疾病,又因为没钱治病的原因,最后只能躺在自家床上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江某的幸福生活也跟着就这样结束。

养父逝世后,养母带着江某一个小孩实在是难以继续生活下去,于是养母带着江某嫁给一个姓陈的中年男人,组建成一个新的家庭。

而在这个时候,谁也都没有想到,这个姓陈的中年男人,日后会成为江某悲剧的源头。

迎娶智力缺陷的女孩

跟江某以前的养父比较起来,这个陈某可谓是没有一点关于男人的担当。

不仅好吃懒做,而且脾气还暴躁,动不动就要恐吓、打骂母子二人,让江某母子二人的生活变得凄凉起来,甚至还不如在嫁给陈某之前的时候,但是这个时候后悔也是来不及了。

就是在这样没有期盼的生活下,江某慢慢地长大成人。

幸运的是,虽然自己的新养父好吃懒做,且脾气不好,但是江某并没有沾染上这些恶习,不仅生性善良,而且性格上也愿意吃苦耐劳。

由于学历低的原因,再加上家里面的条件不好,因此在成人以后,江某选择在农村种地养家。而到了这个时候,陈某依然是不知羞耻地待在家中混吃混喝。

由于条件贫困,对于感情的事情,江某从来都是不敢奢望的,然而有一天,却有人直接上门提亲,说是对方有个女儿想要嫁给他,这让江某感到非常的惊讶。

后面经过了解,江某这才终于了解到,原来对方的女儿智商方面有些问题,一些条件正常的男人,根本就不愿意娶他们的女儿。

后面他们打听到江某的存在,觉得自己女儿这次嫁人有希望了,于是便直接上门提亲来了。

得知事情真相后,江某并未感到生气,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条件,能够结婚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哪怕对方有所缺陷,于是这件婚事就这样被敲定下来。

继父玷污妻子,愤怒砸死继父

自从跟妻子结婚以后,因为家庭条件贫困的原因,他们继续跟陈某住在一起。

虽然说夫妻两人各有各的缺陷,但是两人也是真心爱着对方,而陈某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家中也慢慢地消停下来,这让江某开始慢慢重新感受到家的温暖。

生活一段时间后,江某的妻子也生下属于两人的孩子,这让江某更加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盼。

他觉得自己能够拥有现在的生活,已经是上天对他的眷顾了。

然而这样的生活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转折。

年一个平静的下午,江某在结束一天的劳作回到家后,居然看见陈某在强行玷污自己的妻子。

随后更是得知因为被威胁,妻子已经被陈某侵犯过多次的事实。

由于脑子不灵光,加上胆小怕事的原因,妻子也是一直不敢告诉江某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就像是导火线一般,一下就点燃江某多年以来对陈某的恨意,江某拿起榔头狠狠地砸在陈某的头上,一下、两下······

等到江某冷静下来的时候,陈某早已没有了生机。事情后面的发展也没有什么出乎意料的地方。因为愤怒杀人的原因,江某最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结语

江某是一个善良的人,结果却因为陈某的欺负导致愤怒杀人,继而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将要在监狱里面度过自己的一生,实在是让人觉得惋惜。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防人之心不可无,如果当初江某对自己的继父多些防备的意识,让自己的妻子远离他。或许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自己也不会遭遇这样的结局了。

回顾:安徽芜湖一男子趁儿子不在,强占儿媳妇,最终引发血案

硬拽女儿,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女人嫁错人,离婚也逃不掉

你和我都该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成年后与人组建家庭,期望的不过是幸福平静的生活,最好啊,能有那种睁开眼有人说早安,闭上眼有人吻额头。

可就是这么简单的想法,往往变成天大的奢望,弄不好跌进深渊,再难上岸。

雨衣男强行拖拽母女的视频,在昨天(月日)就引爆聊天群,视频里的一声尖叫,引起屏幕前太多人的揪心,恨不能立刻找到发生地,确认视频里的母女是否安全。

水泥地面,粘了些灰尘,女子穿着拖鞋踩在楼梯台阶上,背着红色小书包往上走,后面跟着一个六七岁的女孩,贴着福字的红色大门前,女子插着钥匙旋转,期间还抬头看了看摄像头的位置,本以为是平常的一次回家。

门打开时,突然冲出一个红色雨衣男,一把抱住女子拖进房间,女儿感觉不对劲,想要关门逃跑,但被男子一把推开并硬拽进屋。

屋里传出尖叫和大声咆哮,一位山东的网友讲,隐约听到“你杀了我吧”,整个过程无论是尖锐的对话,还是雨衣男暴力的手段,都让人心惊。

监控视频时间是月日,点分,很多人担心这么多天,母女俩还在吗?纷纷发帖,报警,希望有个水落石出。

最怕就是他们不认识,如果是陌生人那一定异常危险,万幸的是今天山东莱阳警方确认信息,两者为夫妻关系,但在月日已经办理离婚手续。

通报里还提到,男子叫战某,当日潜入前妻姜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并把母女两强拽进屋里,纠缠着想要复婚,并在晚上时许,趁着孩子熟睡,强行与姜某某发生性关系,事后潜逃。

这是什么前夫?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两母女平安,但又替女子感到深深的屈辱和无奈,我在通报发出后,评论绝不能仅仅是拘留这么简单,他涉嫌入室伤害,还有强行发生关系两点,已经不算一家人了,这不是家暴,应该入罪。

有一位网友的评论,我看了瞬间无力,他说判罪对孩子有影响了,还是要考虑一下孩子多些,是啊,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情况,让一些暴力者无所顾忌,得不到惩治,自然不知道敬畏,也自然敢暴力胁迫。

可这种前夫,真的就没有办法吗?以后离婚的女生,就活该被拿捏死死的吗?应该在所有人的心里打一个大大问号。

嫁错人,悔一辈子

我对姜女士的情况,深感无力,这应该也是遇到人渣毁一生的例子,社会上这种人不是个例,嚯嚯你,还不让你离开,离开就要毁了你,要纠缠不休。

视频里隐约听到的那句“你杀了我吧”,想来女子想过无数次逃脱的办法,但并未凑效,离婚也逃不掉嫁错人带来的持续伤害。

而这样的暴力在前些日子也有发生,月日,湖南临湘市一男子与妻子在离婚时发生纠纷,男子驾车撞飞妻子并碾压两次,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此时才年仅岁,离婚拍摄的证件照成了遗照。

真的要容忍这种伤害吗?

这些案例都是极少的,也真实的发生过,遇人不淑,深受其害不足以概括当事人的遭遇,我想择偶时真的有必要进行久一些的观察,为了后半生的幸福。

有些人,不是离婚就能摆脱的,有些船,上去了就再也下不来,人首先考虑的是自己,莱阳的姜女士,真心希望在全国网民的关注下起诉前夫,不能就此原谅。

为了孩子,毁了自己的做法并不显得高尚,往往在这种环境下,孩子会被教育的更糟糕,坚决用法律保护自己,绝不姑息任何人,任何目的的伤害。

那个跟母亲说“滚”的男孩,母子关系到底发生了什么?

去理发店剪头发时,遇到一位大概岁或岁多的小男孩,坐在沙发上抱着手机刷视频。看起来,是在等待自己烫头发的母亲烫完头。

起初,我并没太注意到这对母子,引起我注意的是,在母亲烫完头发后,转身趴在凳子后背上,问自己的儿子,“好看吗?”

小男孩很不耐烦地看了自己的母亲一眼,有点厌恶的样子,“不好看。”

“好看吗?”母亲跟着追问。

“不好看!”小男孩加重了语气特别肯定,而且语气中的讨厌情绪明显在飙升中。

“不好看?滚!”母亲居然来了这么一句,我当场有点被雷到了。

“滚!”小男孩毫不客气。

坐在小男孩身边的我,有点尴尬。此时,那母亲居然像个小女孩一样,一下子很开心地蹦到自己儿子面前,“不好看?”

小男孩没理会,母亲则转身又坐回了凳子上,丢给儿子,语气满含委屈,“你从来都说不好看。”

整个过程,我的表情其实也蛮惊讶和尴尬的。回来后,我在思考要不要写这篇文字,我写这篇文字的意义何在?

首先、角色是错位的。儿子不像个儿子,像男朋友或者丈夫的角色。母亲不像母亲,像一个小女孩或者女朋友或者老婆的角色。

两人之间沟通的语言内容与两人之间的气氛,让我感觉非常奇怪。看起来是小男孩与自己的母亲在沟通,实则有一种小男孩在跟一个小女孩沟通,或者是一个女人在跟自己的丈夫沟通之感。

其次、界限不清,儿子和母亲的界限模糊。

第三、人与人之间不是尊重,而是讨好。母亲在听到一句“滚”以后,明显在讨好儿子。讨好没讨到好的效果后,又甩了一句,类似在亲密关系中,才出现得非常亲昵的语气中的抱怨。

那么,亲子关系的核心是什么?

第一、亲子关系的核心是尊重,彼此尊重对方。

第二、角色一定要清晰,行为要在角色的范畴内。作为母亲不要以对丈夫或者亲密爱人的方式,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像一个小女孩一样的行为。

我不知,这个世间还有多少类似这样的母子关系的模式?愿世间的母亲在自己的位置,别错位!

雨衣男强行拖拽母女进屋后发生关系,离婚了前夫还来纠缠怎么办?

雨衣男强行拖拽母女进屋后发生关系,听到这样的新闻标题,实在让人非常恐慌,看完现场的监控画面之后很多网友,尤其是女性网友惊呼:太恐怖了,跟恐怖片一样……

我是奥利给。

在视频里我们看到:一对母女正沿着楼梯上楼,母亲在前面背着孩子的书包,小孩走在后面,到门口了,女子拿钥匙开门,但她貌似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察觉到异样的母亲,看了门口的摄像头好几眼,有个十秒钟左右吧。

接着镜头里就突然窜出一个穿雨衣的男子,直接把女子拖进了家门,拖拽母亲的时候可以清晰看到两只拖鞋脱落在门口……

从视频来看,这男的已经在楼梯等候多时,等母女打开门后,这男的像捕猎一样从天而降,小朋友第一反应就是躲在门后,想关上门,但男子又一把把女孩子拎进屋里,门被重重关上。

因为体重轻,小女孩几乎是被悬空拎进房间的,整个拖拽过程甚至不超过秒。

再然后,镜头前空荡荡的,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就像一部恐怖片,让人心里发毛。

没过多久,视频里可以听到一些哀嚎的声音,其中还有女子一声大喊“你放过我吧”!这不是恐怖片,而是真实的监控视频!

分钟后,上身赤膊,有纹身的男子打开门,貌似把电表关了……

这个男子到底是谁?把这对母女拖进房间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实在不敢想象!全网都在分析,都在揪心,都在寻找这个男人。

之后有网友爆料说事发地在广东肇庆,月日,广东警方回应称已接到大量网友反馈情况,经核实并非发生在当地。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第二段视频中,男子在查看门口电表时,电表上有一个开锁公司电话,该电话疑似归属地为山东鱼台县。

月日,事情的真相出来了,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

山东莱阳市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战某某与被害人姜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年月日办理离婚手续。

月日时许,战某某潜入姜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伺机强行将母女二人拽至室内,纠缠姜某某与其复婚。

月日时许,待孩子熟睡后,战某某强行与姜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于事发后潜逃。月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情到这里啊,基本上就水落石出了,很多网友说啊,原来是这样啊,那就放心了!

不对啊,他们已经离婚了,离婚之后丈夫强行与前妻发生性关系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当然,这跟陌生男女之间的强奸行为还是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双方还有婚生子女,法院对这种情况的强奸罪在量刑上也是会有所考虑的。

首先,报警之后,一般都是警察出面教育、警告,如果不管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用呢?可以:

、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禁止被申请人在特定场所米范围活动(包括: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如果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为申请。

#警方通报雨衣男强拽母女:潜逃多日##警方回应母女回家被雨衣男拖进房内##媒体评雨衣男拖母女进屋:必须严惩##防治家暴年签发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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