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目录:
1、委托收款,又忘记把社保费转到社保缴费卡?委托收款让您快人一步
2、委托收款,长沙一市民委托中介公司卖房 11万元尾款竟收不回
又忘记把社保费转到社保缴费卡?委托收款让您快人一步小赵
我上个月又忘记把社保费转到社保缴费卡了,今天被老板批评。哎,每个月都要转账真的好麻烦啊,太容易忘记了。
小编
別急!现在本市大部分单位都采用了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保费,无需转账,社保中心就能每月按时扣款了,不妨试试哦!
小赵
这么方便!能具体说说吗?
小编
委托收款就是在每月指定扣款日从单位现有银行结算账户里进行收款。
小赵
那真是太方便了!我也想变更为委托收款方式,需要怎么办理呢?
小编
单位没有欠费的情况下,您只需填好《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表)和《委托收款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相关表格和承诺书可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便民服务”-“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栏目下载),到单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然后带好《办理社会保险费委托收款手续须知》和《上海支付结算综合业务系统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社保专用)》(一式两份)前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授权手续就可以啦!
特别提醒:目前,本市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为以下家合作银行之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
长沙一市民委托中介公司卖房 万元尾款竟收不回长沙晚报掌上长沙月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房子通过中介公司已经卖出去半年了,钱却还没全到手。日前,市民李女士致电广厦热线诉说了自己的卖房遭遇。记者调查后发现是房产中介私自截留了钱款,而且拖拖拉拉不给钱。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负责人表示,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将会被列入行业“黑名单”。法律人士则建议李女士尽快起诉相关人员,以免“钱房两空”。
房子已经出售,房款却没收到
李女士告诉记者,年月,她通过中环地产伍家岭店挂牌出售自己的一套二手房,并和意向购房人、该中介门店、中环长沙公司总部签订了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及委托代理出售协议。
后来李女士去了深圳女儿家,该门店店长易某还要求她做了一份委托公证。该委托书的受托人即易某,而“全权委托”的事项包括代办国土证挂失补办、网签、过户等。可是,半年多时间过去了,李女士迟迟没有收到房款。致电中环地产公司咨询时,客服人员则一再回复其“贷款未办妥”。
但就在去年月,李女士了解到该房屋购房者早已开始还房贷了,而首付款也已付出。“我确实给过他们委托书,但没委托他们收钱啊。”李女士说,在她多次要求之下,易某才通过个人账户转账了部分房款,但至今仍有万元尾款未付。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该中介人员易某。他表示已从中环地产离职,但对李女士售房尾款情况并不否认,还承诺会尽快付清。
侵占交易资金可被列入“黑名单”
中环地产长沙公司总经理许锋平表示,对李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李女士的“全权委托书”是给易某个人的,而易某又已经离职,较难从公司层面对其进行约束。
长沙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若查实中介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可按照协会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长沙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制度》规定,若存在“私自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机构资金”“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赚取差价”等行为,均可被列入行业“黑名单”,而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从业人员,经纪机构两年内不得聘用。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认为,市民在出具委托书时务必谨慎,以免遭遇纠纷。李女士和易某虽是民事纠纷,但易某也涉嫌非法侵占。他建议尽快走法律途径解决,以免相关钱款被挥霍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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