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在监狱的服刑人员最怕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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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在监狱的服刑人员最怕的是什么?

1、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缓”还会执行死刑吗?与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2、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在监狱的服刑人员最怕的是什么?

3、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判死缓不等于拿到“免死金牌”?

4、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何区别?哪个更严重?

5、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吗?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6、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区别在哪,罪犯有没有盼头,给你科普一下

7、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差距究竟有多大?一文看懂死缓的所有结局

8、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缓和终身监禁哪个处罚比较重?

9、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为什么要有死缓?“八通”给你解读

10、为什么说死缓比无期好,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死缓”还会执行死刑吗?与无期徒刑有什么区别?一、无期徒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从刑种分类来说,死缓仍属于生命刑,是我国特有的死刑执行制度,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年执行。而无期徒刑属于自由刑,无期徒刑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惩罚方法。无期徒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

、在刑罚的变更上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地,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实际服刑两年为考验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而死缓两年考验期满,如无故意犯罪,则是必须减刑。无期徒刑什么意思。

、在考验期限的计算上

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一般是终审判决书的日期起满两年;无期徒刑的“考验期”(实际上在法条定义上是没有所谓无期徒刑的考验期的,但司法实践中往往应用较多)一般是从入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死缓判决后两年内无再犯罪的,不再执行死刑,一般转为无期。

三、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地,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年期满以后,减为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在监狱的服刑人员最怕的是什么?

很多人一听到“监狱”就会心生畏惧,总觉得里面黑暗、残忍、冷漠,但里面的服刑人员其实和我们并无二致。不过恐惧是人的天性,我们有害怕的事物,监狱里的人亦然。

监狱服刑的人最害怕卡里没钱。

都说远水不解近渴。不管出狱后生活如何困难,眼下最当紧的还是自己先吃饱肚子。

监狱里的人如果账户没钱,那就意味着每个月的生活都陷入困顿。监狱的伙食水平很尴尬,你说吃不饱吧,主食管够,前提是你只要配着大米能吃三碗也没问题,说吃得饱吧,好吃的菜品量不够,不好吃的菜品没人吃,自己也难以下咽。

账户里有钱的服刑人员可以买一些方便面、火腿肠、牛奶之类的零食充饥,没钱的人就只能选择吃牢饭,如果赌气不吃,第二天厂区劳动时肚子唱起空城计就会后悔,所以饭菜再不合胃口,也得逼着自己多吃一点。

除了饮食,还有其他消费受限。

卡里有钱的服刑人员可以自由采购衣物,像秋衣秋裤、内裤袜子等,监狱的囚鞋既生硬还很臭脚,有钱的人可以买其他板鞋,美观又大方,没钱的人只能凑活穿,甚至坏了还要张着嘴。

小编在入监队的时候,天就踩坏了囚鞋,但新犯人没办法采购,只能穿着鳄鱼牌鞋子继续走队列,母亲去接见时,一看到我那个狼狈样扭头就哭了。

监狱服刑的人最害怕刑期遥远。

既然是服刑,就都有个刑期,怕就怕有些人服刑,看不到刑期。有些人判了十来年,可入狱都四五十岁了,等到出狱估摸也就六十以上了,这样一位老人还有未来吗?我还见过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被判十一年,对他来说,压根看不到希望,用里面人人熟知的一句话形容叫“刑期比命长。”

至于那些死缓转无期,无期转有期的服刑人员,可能更习惯监狱中的生活,凡事喊报告,九点想睡觉,自己无形中已经被体制化了。

跟我一起劳动的一名同犯,五十岁左右,却已经入狱服刑十年,出狱前夕大家都在恭喜他,他也总是微笑着回应。可出狱当天,我看见他一个人在角落里抹了把眼泪,也不知道是激动,还是对未来的恐惧。

监狱服刑的人最害怕亲人逝世、妻离子散。

世界上最痛苦的无非子欲养而亲不待。当服刑人员身陷囹圄,家人如果身患重病,不夸张地说,服刑人员想越狱的心都有。

监狱如今有离监探亲,不过基本都是父母病重,才会特许服刑人员前去探望,时间都是一天,等于就是过去道个别,起不到什么床前尽孝的义务。

要是不危及生命,只是疾病住院,监狱是不会随便准许离监探亲的,将心比心的设想一下,母亲躺在病床之上,你困在外地高墙之中,内心的焦急就能体会一二了。

有的人入狱后,会经历家庭破裂,妻子离婚,儿女随了他姓,出狱后父母已逝,兄弟姐妹也各有家庭,自己时常感到无力,甚至觉得还不如在监狱生活要自在轻松。

墙内墙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恐惧,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迈过去。

能让我们恐惧的,其实只是恐惧本身,很多时候,只是沟通不畅缺乏了解才会心生畏惧。当一个人真的经历了被抓、宣判、入狱、服刑、出狱之后,反而不会再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这可能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多进宫一点都不害怕监狱,因为现在讲究人性化的监狱确实没什么好怕的。

未来的路途中没有坦途,我们都在摸索着前行,希望有朝一日我们不再苦苦寻觅幸福,因为我们自己便是幸福。

【公众号:信件助理,线上寄信到看守所监狱监狱,给他们温暖和希望】

来自公众号:沙雕小王的写字台,授权转载。

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判死缓不等于拿到“免死金牌”?

导读:死刑是我国刑法上最严厉的刑罚,之后就应该是死缓了,对于死缓,人们最初的理解就是“死缓就是在一定缓刑期间不执行死刑,最后还是要执行死刑的”,“判了死缓就意味着不用再执行死刑了”,完全相反的两种理解,到底谁对呢?死缓与死刑又有啥区别。

死缓是否就等于拿到“免死金牌”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相对的是死刑立即执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死刑。死缓,是指给犯了在法律上本该处死的罪,但法律也规定有从轻处罚的罪行的罪犯一个不判死刑的机会。

换种方式说,如果一个罪犯被判处死刑唤起两年执行,那么,缓刑两年的时间就是对其的考察期,如果在此期间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有多么的罪恶,且对此有悔改的,也没有再犯罪的,可以在两年期满之后改为无期徒刑。但并不是所有的死缓都能改无期,如果在缓刑期间不悔改,还故意犯罪的,那么两年期满之后依旧会执行死刑。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死缓并不等于“免死金牌”,是要综合评估和考察的。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何区别?哪个更严重?

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的刑罚之一。终身监禁顾名思义就是牢底坐穿,坐牢做到死亡。那么,我国有终身监禁这种刑罚吗?我国刑九有规定终身监禁,但是,其并非刑罚。在我国终身监禁就是一种执行措施。那么,在我国终身监禁的类型有几种?终身监禁执行条件是什么?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终身监禁的类型有几种?

终身监禁包括多种类型:

、绝对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一些国家在立法上规定了绝对终生监禁,法官没有任何刑罚选择权,比如英国的谋杀罪。

、裁量终身监禁。

对于某些犯罪终身监禁是选择刑,具体是否适用由法官决定。大部分终生监禁立法采用此种方式。

、无假释终身监禁。

要求终身犯必须服刑终身,不能适用假释,但允许减刑或赦免,美国和澳大利亚一些地方采用此种规定。

终身监禁仅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并且还是针对其中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在被依法判处死缓之后,若之后有减刑为无期徒刑,就不得减刑、假释了。要注意的是,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并不是新的一种刑种。因而,在关于终身监禁是用决定,而不是判处。

在我国终身监禁执行条件是什么?

最高法刑二庭庭长裴显鼎说,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解释》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年。

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转自:法律智囊团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吗?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来源:大律师网

死刑中包括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所以两者是属于和被属于的关系,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欢迎大家阅读。

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吗?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适用于累犯以及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限制其两年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刑之后的实际执行刑期的情形。

一是犯罪情节的考量。犯罪情节是指犯罪的情状,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这里参酌的是量刑情节。具体包括犯罪的时间和地点、手段和方法、犯罪的动机、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影响等。

二是人身危险性的甄别。人身危险性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再犯可能性。在刑罚领域,对人身危险性把握最为纠结,它是一种推断,具有较强的主观主义色彩。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从以下环节予以考虑:行为人言行(即其言行中所表现出来的危害社会的思想品质),行为人年龄、心理、生理状况、个人气质、经历、道德观念、教育程度,犯罪前的表现与犯罪后的个人态度以及行为人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潜在威胁等。

三是其他因素。主要指行为人是否获得被害人及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以及受犯罪影响范围内民意等。

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区别在哪,罪犯有没有盼头,给你科普一下

经常在新闻中看到,法院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进行判决,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等严重刑罚,有的人会觉得死刑,死缓没什么区别,无非早晚罢了。还认为无期还不如死刑,一点盼头都没有。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说说死刑,分两种来说

第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类似古代的斩立决,一般对罪大恶极的囚犯,犯罪证据确凿,不用再审的,直接可以执行。在古时候一般只有帝王才能直接下达此类命令。

第二种是普通的死刑,类似古代的斩监候,各地则是成批汇总上报,由三法司(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和各部尚书等高级官员会于会审,于霜降之后、冬至之前,择期复核全国“监候”案件,这就是三司会审,秋后问斩。

缓期执行只有缓期两年,在两年内设立考验期来挽救罪犯,只有四种结果。

第一,缓刑期内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应当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予以执行;

第二,缓刑期内故意犯罪,情节不是非常恶劣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当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死刑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限制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第四,死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限制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所以缓期执行其实再给改过自新的人一条生路。罪犯也就有希望获释。

最后说下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也不是要关一辈子,无期徒刑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申请减刑,可以申请减刑成-年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后还可以减刑,但法律规定在不限制减刑的情况下,实际执行刑期不少于十三年,而有期徒刑实际执行期不少于判决的二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无期徒刑还是属于重罪,实际服刑按照判决生效计算,有期徒刑会计算判决前关押的时间。

这下清楚这几点之间的不同了吧,说白了就是我们特有的,比较有人情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挽救每个可以挽救的人,让犯人也有活下去的希望。当然刑法还是很重的,所以千万不要故意犯罪,为了个人,也为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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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差距究竟有多大?一文看懂死缓的所有结局

近日,广西男子杨光毅涉嫌强奸岁“百香果女童”致死案引起广泛关注,杨光毅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死缓是不是过两年才执行死刑?还是说死缓就一定不用死?

死缓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实际上,我国的死刑制度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死缓制度属于我国独创,死刑缓期执行实际上给罪犯两年的考察期,罪犯的不同表现,将决定他们的不同结局。

结局一 执行死刑

在两年考核期内,罪犯什么情况下会被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是发生过变化的。

也就是说,年月日前,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会被执行死刑,而此后,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会被执行死刑。

也许有人会问,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已经被关押在监狱里,被相关人员看守着,还能怎么故意犯罪呢?事实证明,有的罪犯就是不知悔改。

()鄂刑一终字第号刑事裁定显示,被告人梅启全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与另一服刑人员被害人曹某某为午休位置发生争执,梅启全拿一把生产用剪刀朝捅刺曹某某的胸部、肩部、腿部,致使曹某某轻伤。

()湘高法刑三终字第号刑事裁定显示,被告人乐永飞,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琐事与同监罪犯黄某某发生争执并打斗,乐永飞认为自己在打斗中吃了亏,想报复黄某某,拿了一根木棍,趁黄某某不备,用力打了黄某某头部二下,导致轻伤,后被监管干警及时控制。

上述两个案件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执行死刑;下面这个案件的两个被告人则是更加不知悔改。

()吉刑一核字第号刑事裁定显示,被告人文哲、赵海鑫均是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监狱服刑,二被告人因厌烦服刑改造生活,共同预谋,通过实施杀人犯罪从而达到被执行死刑的目的。

年月日,赵海鑫拿案台上的铁块击打郭某某(监狱服刑人员)头部三下,文哲拿案台上的剪刀扎郭某某的头、颈部六刀,致郭某某头部轻伤,在文哲、赵海鑫实施杀人犯罪时,监狱民警赶到现场将文哲、赵海鑫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文哲、赵海鑫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共同预谋、实施故意杀害他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依法应当执行死刑。

这些案件表明,有的罪犯,是不值得给机会的。

结局二 死刑缓期执行的考核期重新计算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年月前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是的,年月以后,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只有情节恶劣才会执行死刑,如果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结果是死刑缓期执行执行的考察期重新计算。

()晋刑终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某死缓期间,在汾阳监狱四监区服刑改造,被告人刘某因怀疑被害人黄某(其他服刑人员)故意刁难而心怀不满,用钳子向黄某的头捅去,黄某被打到上口唇裂开。法院最终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情节恶劣,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

可以看出,这个案件跟上面之前的案件是很相似的,都是罪犯在考察期间故意伤害其他服刑人员,但是因为刑法修改了之后,他们的结局就发生了变化。

结局三 转为无期徒刑,再转为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这是大部分判处死缓的罪犯的结局。那么,无期徒刑是不是就一直被关在监狱里,直到老死呢?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上二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四年以上二十四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简单来说,就是死缓转为无期徒刑后,再关四年,只要是“确认悔改表现”,就可减为有期徒刑年。

那“确认悔改表现”的标注又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也就是,罪犯好好呆在监狱里,基本上都可以被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就会被减刑。

总结来说,死缓转为无期后,在监狱老老实实呆够年,一般就会被减刑为有期徒刑年了。

还有例外吗?有!

结局四 终身监禁

年月之前,死缓其实没有这个结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关于贪污罪的处罚,对于贪污罪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如果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目前,只有贪污罪可能被判处死缓并终身监禁,其他罪名都没有这个结局,可以看出来,为了加大对贪腐行为的惩罚力度,国家才在死缓的基础上加了一个终身监禁的制度。

结局五 重大立功,两年期满后直接减刑到有期徒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那什么才算重大立功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重大立功表现”包括: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四)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可以看出来,重大立功表现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被认定为重大立功的,两年期满可以直接转为有期徒刑年。

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除非死不悔改,通常都不会被执行死刑,除了因贪污罪明确被判处终身监禁外,更多的最终都会转为有期徒刑,与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有极大的区别。

对于广西男子杨光毅涉嫌强奸岁“百香果女童”致死案,最高人民法院于月日发布消息称,对该案进行调卷审查,相信最高院会对该案给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关注@张司祺律师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死缓和终身监禁哪个处罚比较重?

终身监禁是比普通的死缓性质要严重的。根据刑法修正案的第九条规定,除了新增了两项罪行可以被判为死缓后,且根据犯罪人员表现,将其刑罚减为无期徒刑。这就可以看出来,死缓是比终身监禁的严重性低一些的。

一、死缓终身监禁哪个处罚比较重

死缓是比终身监禁的处罚轻一些的。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了对贪污罪、受贿罪可以在判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规定,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一种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什么是终身监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于年月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

"终身监禁"不是中国刑罚的种类。从《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规定的立法技术上,明确了刑九规定的“终身监禁”不属于新的刑罚种类而只是一种行刑方式或措施。

《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后段)规定:“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也没有将终身监禁列入特大贪贿犯罪的法定刑。

、在法条表述上体现终身监禁只是一种行刑方式。

《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里对终身监禁用的是“决定”而非“判处”,而且将其起始时点规定在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之时,进一步表明立法者并非将终身监禁作为刑罚种类。

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之间的,终身监禁的处罚,是没有任何能够改变该犯罪人员的刑罚期限的。而死缓还可以根据犯罪人员在缓刑的期限内的表现,申请对其进行减刑处理,在我国现在对于死刑的减少,一般都是有着可以减到无期徒刑的可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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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缓一缓再死吗?为什么要有死缓?“八通”给你解读

一、死缓是什么意思

、判死缓的意思是判处的死刑不用立即执行,而是在缓期两年里,如果没有过失,故意犯罪,就不用死,可以改无期徒刑。如果在缓期两年里又犯罪的,那么取消缓刑,立即执行死刑,没有商量的余地的。如果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的话,减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缓有哪些后果

、执行死刑:在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减为无期徒刑:在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

、减为有期徒刑:在年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在死刑缓刑期间没有过失,故意犯罪,就不用死,可以改无期徒刑。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北京八通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律师。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有的罪犯在被法官判刑的时候是同时适用了缓刑的,而对于一些罪刑比较严重的罪犯来讲,虽然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也会判死缓。缓刑和死缓里面都包含了一个“缓”字,这让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下来,律师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缓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一)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二)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年。

(三)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二、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如何处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司法解释还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通过对比分析之后,我们知道缓刑和死缓的区别主要是在个方面,其实这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针对的最新不同,其中死缓针对的是那种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换言之这种情况下罪犯的最刑是比较重的。而缓刑针对的是那种罪刑较轻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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