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

admin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的是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请点击本站其他相关内容,共同学习吧!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

本文导读目录:

1、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

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

噪声污染是生态环境污染中的重要污染之一,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知识,我们应该了解:

首先,关于噪声、噪声污染的定义。根据年月日的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年月日生效)中第二条规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噪声污染分为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其次,应当关注我们在生活中需要运用的噪声污染法律法规以及它所适用的国家标准等。关于噪声污染,涉及的法律法规比较多,比如《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标准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比如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类和类两种类型。】、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规定了居民住宅白天不能超过分贝,夜间不能超过分贝)、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中规定了居民住宅白天不能超过分贝,夜间不能超过分贝)、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白天不能超过分贝,夜间不超过分贝)、住宅设计规范等。

再者,不同的噪声污染需要不同的防治,关于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了工业企业要符合选址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禁止新建排放噪声污染的企业;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环保局需要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工业噪声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使用、维护噪声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同时,规定了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关于建筑施工噪声防治,规定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也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关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了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在车站、铁路站场、港口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污染;在禁止建设区域禁止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机场周围民用航空器噪声进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同时,规定了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处罚。

关于社会生活噪声防治,规定了社会生活噪声指人为活动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国家标准中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的排放标准)。同时,规定了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居民住宅区安装共用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或者未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二)对已建成使用的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专业运营单位未进行维护管理,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除了向法定机关投诉外,其它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我们自己这边,比如加装隔声窗等。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关于噪声污染的法律常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法度网版权声明: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携带相关证明发送邮件至 230737766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表情: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5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