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的是公路工程索赔,10·25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请点击本站其他相关内容,共同学习吧!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路工程索赔,10·25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公路工程索赔,「建设工程」承包人提供涉及工期索赔的非诉讼服务的相关成功案例
公路工程索赔,10·25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案情概况
年月日凌晨点分许,沪昆高速怀化段雪峰山隧道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半挂车车辆燃烧事故,造成人死亡,台车辆及所载货物烧毁,隧道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肇事车辆一方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刑事被告人、车辆挂靠单位及投保的保险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刑事被告人、车辆挂靠单位及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隧道修复、抢险救援等财产损失。
律师观点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委托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彭东钫担任以上系列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认为: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单位,法定职责及义务是确保高速公路本身的安全,雪峰山隧道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修建,并且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隧道是本身安全的。二、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高速公路上(隧道内)车辆通行安全的管控责任,属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法定职责,高速公路经营及管理单位并无该方面的职责。三、基于应急抢险的需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关闭隧道,但是“及时”不等于“随时”,高速公路管理者从发现车辆起火到采取紧急措施关闭隧道的过程中,操作时间符合抢险预案的要求,应认定为及时。四、省人民政府的《调查报告》虽认为,隧道经营管理单位对车辆燃烧初起阶段处置程序专业性不够强、不够完善,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但是,事故原因的认定是界定有关部门管理责任的范畴,该事故原因认定说明一方当事人与事故的关联性,与民事侵权责任所要求的因果关系具有本质区别,不能作为民事侵权责任的认定依据。何况,抢险责任发生在起火事故之后,即便完美,也无法遏止起火事故的发生。综上,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不需要对肇事车辆起火引发的财产损失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裁判观点
年月日,洪江市人民法院就上述系列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四名刑事被告人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年个月、年、年、年个月有期徒刑;确认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对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向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赔偿隧道等损失万余元。一审法院用判决的方式支持与采纳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一方代理人的全部代理观点。
公路工程索赔,「建设工程」承包人提供涉及工期索赔的非诉讼服务的相关成功案例 ♂
「建设工程」承包人提供涉及工期索赔的非诉讼服务的相关成功案例
【建设工程】为承包人提供涉及工期索赔的非诉讼服务的相关成功案例
.发包人强令建筑商开工
月日,发包人强令建筑商开工。笔者与建筑商经讨论认为,系争工程还是可以开工的,一方面,动迁不会完全影响工程进度;另一方面,虽然备料款未付,但在一定范围内建筑商还是可以承受的。此时经笔者建议,建筑商很巧妙地分开提交两价报告:
第一份是动迁尚未完成,建筑商在月日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工期顺延的天数从月日到动迁完成之日止。
第二份报告是建筑商在月日提交的,内容是:发包人备料款未付,影响建筑商工程计划,要求施工按照降效%计算,工期从月日顺延到全部备料款付清之日止,按%计算。
实际上,月日,发包人才完成动迁工作,至月日才付足万元备料款。
建筑商的动迁索赔报告和备料款索赔报告应如何提交?
()动迁的索赔报告
①月日,提交了一份动迁的索赔意向;
②月日,提交了一份阶段性的索赔意向并附详细的索赔依据,每天要求.万元;
③月日,提交了一份关于动迁的最终索赔报告,要求发包人赔偿停窝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数额总计.万元。
()各料款未付的索赔报告
①月日,开始提交第一份索赔意向;
②月日,又提交了一份阶段性的索赔意向,并附有详细的赔依据和具体数额;
③月日,又提交了一份阶段性的索赔意向,并附详细的索赔依据和具体数额;
④月日,提交了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并附详细的索赔依据和要求索赔的具体数额,要求索赔.万元。
发包人收到索赔报告在天内都没有答复,按照文本的规定,都视为认可,所以拆迁影响工期相应顺延天,可获得索赔金额为.万元;欠备料教工期相应顺延天,可获得索赔金额为.万元。
()施工过程中地下障碍物的处理
年月日,打预应力管桩,出现地下不明障母物,由于发包人究筑两的“地质报告”中没有说明,到年月日,地下障得物先星完,得物时间为天,虽在非关线路上,但是建筑商应如何处理?
建筑商是这样做的:
第一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要求工期顺延的报告,主要内容:工期从月日延长至地下障碍物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
第三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要求工期顺延天的报告。
第四步,年月日,提交了一份最终索赔报告,要求索赔.万元。
发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的天内没有答复,所以以上要求均被视为认可。工期相应顺延天,并可获得.万元损失索赔。实际上,在这个事件里,发包人如果懂得法律和合同的话,就可以在天内答复,因此事件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不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可以适当予以考虑。
()发包人口头强令施工导致大面积塌方
年月日,在挖土的时候,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组织设计,其挖土当中的土方放坡的比例为:.,但发包人不同意,口头强令建筑商上为:,最后造成大面积塌方,并对周围的房屋造成影响。年月日事故处理完毕,处理时间为天。遇到这个问题,建筑商应如何做?根据笔者建议说,建筑商如下操作:
第一步,发包人口头指令发出后,建筑商在天内要求发包人书面确认,但发包人在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确认,把这一证据固定下来。所以建筑商以后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发包人予以书面确认,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发包人很容易不承认。
第二步,建筑商在年月日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的报告,这个是在关键线路上,我们要求工期顺延的天数从年月日顺延至塌方事处理完毕、可以正常施工之日止。
第三步,建筑商在年月日提交了一份要求工期顺延天的报告。
第四步,在年月日提交了一份最终索赔报告,要求发包人天的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即人员工资、机器台班、周转材料等损失万元。
发包人均未在合同约定的天内予以答复,所以均被视为同意建筑商的上述请求。
()发包人迟延提供变更图纸
年月日,当建筑商施工完基础底板后,由于办公楼销售和租赁形势不好,发包人决定将此办公楼变更为酒店式公寓、通知建筑商停工待特图,发包人至年月日才提供变更后的全部图纸,建筑商为此停工天时间。根据笔者建议,建筑商是这样操作的:
第一步,在天内,即年月日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的报告,要求顺延天数从年月日到发包人提供全部变更图纸之日止。
第二步,年月日,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阶段性的索赔意向。
第四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分要求工期顺延天的签证。
第五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最终的索赔报告,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即人员工资、机器台班、周转材料等损失万元。
发包人均未在合同约定的天内予以答复,所以均被视为同意建筑商的上述请求。
()因设计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
在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时,建筑商曾向发包人提出:梁的钢筋配比不符合要求,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进行论证,发包人对建筑商的要求不予采纳。到年月日,即施工至结构第八层时,发现七层梁出现较多的细裂缝,双方发生争议。发包人认为是建筑商施工质量的问题。建筑商则认为是设计的原因,因此双方要求进行质量鉴定,鉴定时间为个月。到年月日,鉴定报告出来:是由于设计单位设计的原因所造成。根据笔者建议,建筑商是这么处理的:
第一步,在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时认真地做好会议纪要,把建筑商的建议客观地写到会议纪要上去。
第二步,出现事故以后,笔者做了一个律师见证,通过照片、录像,将现场的情况用证据的形式固定下亲。
第三步,建筑商在年月日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的报告,要求工期从年月日顺延至事故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四步,年月日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造成的损失。
第五步,年月日,建筑商提交了一分阶段性的索赔意向,每天索赔.万元。
第六步,年月日,发包人对质量事故的最终处理方案出来以后,建筑商于年月日提交了一份要求工期顺延的报告,要求工期的天数为从月日到月日共天的时间。
第七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天所造成的损失万元。
第八岁,年月日,发包人对质量事故的最终处理方案出来以后,层以下的结构要进行加固,对层以上的结构钢筋配比要増加。建筑商于当天月日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的报告,要求对层以下的加固方案处理的时间后延天时间,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索赔报告,要求发包人顺延天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天是.万元,共计万元。
年月日,发包人回复:层以下加固方案不在关键线路上,并不影响总工期,所以不同意工期顺延,也不同意赔偿天的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及时固定现场,做好证据保全
年月日,本工程结构封顶,在浇第一罐混凝土时,笔者做了一个履行见证,通过照片、录像,将现场的情况用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
()消位施工延误致使总工期延误
根据工期安排,消防单位本应予年月日完工,但由于消防单位事故力量不足,施工进度级慢,至年月日还未完工,直至月日才完工,工期耽误天时间。碰到这种事情,建筑商应该怎样处理呢?
第一步,年月日,建筑商先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报告,要求顺延天数年月日开始到消防工程完工之日止。
第二步,年月建筑商向发包人提出了索赔意向。
第三步,年月日,消防单位完工,消防工程延长施工时间天。所在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要求总工期顺延天的报告,同日,向发包人提交了最终索赔报告与相应的资料,要求其赔偿损失万元。
年月日,发包人书面答复建筑商,认为消防工程非关键线路上,不影响建筑商的总工期,所以总工期不予顺延。
年月日,发包人书面答复建筑商,认为消防工程非在关键线路上,并不究建筑商的总工期,也不造成建筑商的损失,所以不同意赔偿。
当建筑商的最终索赔报告提交后,年月日,发包人也给了最终答复对建商的最终索报告不同意赔偿。
()分包单位延误致使总工期延误
门窗安装工程是由发包人指定分包,门窗工程安装单位本应在年月进场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安排门窗安装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天),但门窗安装单位延误进场,于年月日才进场,到年月日工程才完工,延误了天。根据笔者建议,建筑商做如下操作:
第一步,年月日,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工期顺延的报告。要求工期从年月日顺延至安装单位实际进场之日止。
第二步,年月日,建筑商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步,年月日,提交了阶段性索赔意向。
第四步,在门窗单位实际进场后的年月日提交了要求一份要求总工期顺延天的报告与一份最终索报告,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所成的损失万元。
发包人对建筑商工期顺延的报告是这样答复的:
年月日,发包人答复,门窗工程原先有天的机动时间,由于门窗单位最终延误工期的天数尚未确定,要等门窗单位的最终完工时间确定下来再减去天的机动时间为延误的天数。
年月日,在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了最终索赔报告的天内(建筑商向发包人提交最终工期顺延的签证时同为年月日)答复,门窗单位工期虽然延误天,但机动时间有天时间,所以影响总工期只有天时间,同意建筑商总工期延长天。对于停工、窝工的损失,发包人也只同意赔偿%。
()发包人直接发包项目延误致使工期延误
室外总体工程是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按照施工计划,室外总体工程施工时间为天,从年月日到年月人。因春节多雨,影响施工,实际完工时间为年月日,延长天时间。建筑商依次操作:
第一步,年月日,向发包人提交了要求工期顺延报告,要求工期顺延天数从年月日顺延止绿化工程和室外道路完工之日止。
第二步,年月日,向发包人提出一份索赔意向。
第三步,年月日,向发包人提交了工期的签证,要求工期顺延天。
第四步,年月日,向发包人提交了一份最终索赔报告,要求赔偿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万元。
发包人对建筑商工期延误与索赔报告的报告是这样答复:
年月日,发包人答复:同意工期顺延要求。
年月日,发包人答复:同意索赔要求。
(四)工期顺延分析
第一,延误工期天数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天。实际工期天,工期延长了天。经过笔者努力,工期共签证顺延为:++++++=天,超过实际延误工期天。
二、索赔金额
建筑商取得的索赔金额共计:.+.+.+++++=.万元
公路工程索赔,10·25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公路工程索赔,10·25事故系列案一审宣判,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