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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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碧桂园在深交所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 为“央地合作模式”增信试点项目

2、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3、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碧桂园在深交所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 为“央地合作模式”增信试点项目

碧桂园在深交所成功发行亿元公司债 为“央地合作模式”增信试点项目

月日晚,碧桂园地产完成年第二期公司债券簿记建档工作。该期债券规模合计共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发行,债券简称分别为“碧地”、“碧地”。据悉,当日发行吸引了众多金融机构踊跃参与投标。

其中,债券“碧地”发行规模为亿元,期限年,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设全额信用保护凭证,发行票面利率为.%;债券“碧地”发行规模为亿元,期限年,由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票面利率为.%。

据悉,该期债券是深交所落地的首批“央地合作模式”民营房企融资支持试点项目。业内人士分析,央地合作增信模式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优质民营房企基本面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高度认可,释放出了房地产行业融资回暖、支持民营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的积极信号,将对民营房企融资‘破冰’起到示范作用。

此前公告显示,碧桂园地产已于年月日获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分期公开发行总面值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公司债。今年月,碧桂园地产就成功发行了亿元带有信用保护工具的公司债。相较之下,本期债券的发行采用信用保护凭证方式,信用保护比例由%提升至%,同时增加了地方担保公司为债券提供全额担保的增信新模式。

今年以来,行业利好政策持续释放。尤其自月底起,金融支持房地产“组合拳”再度出击,包括“金融条”、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房地产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五项措施(“第三支箭”)等举措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申万宏源认为,供给端支持政策接连出台,将推动优质民营房企融资恢复,保主体实质性推进。

今年月,碧桂园成功发行中期票据人民币亿元,由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另据悉,其申请的储架式注册发行也在进行中。此外,碧桂园一期亿元供应链金融已获深交所受理。月日以来,碧桂园还获工行、农行、中行、邮储等十家银行支持,综合授信总计超亿元。

行业下行期,碧桂园保持稳健经营。今年前三个季度集团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累计合同交付万套房屋,交付量之大为业内首位。第三方统计的前个月全口径销售金额稳居行业第一,为.亿元。高盛、汇丰、花旗等多家机构均看好碧桂园。高盛月研报称,“鉴于碧桂园的一流规模、广泛的地理分布以及从未拖欠任何债务,我们认为公司属于优质私人开发商类别,这将使其更容易获得政府在各方面的流动性支持。”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证监会、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金融界月日消息 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

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机制

(一)完善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支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等领域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鼓励中央企业发行中长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增强融资工具与科技创新活动的适配性。

(二)优化债券融资服务机制。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纳入储架发行机制,对于优质中央企业发行科创债适用优化审核安排,简化文件签章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提高融资效率。对于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央企业,财报期限要求可予以放宽。对于存在保密要求的事项,可按规定申请豁免披露。

(三)便利债券回购机制。研究适当提高部分优质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折扣系数;研究为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单独设立三方回购质押券篮子,在发行人信用资质和折扣系数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

(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业务投入。优化监管考核,鼓励证券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新增专项排名及评优奖项,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中长期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资,引导降低融资成本。

(五)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业务培训,开展针对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专题调研,梳理痛点、难点、堵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调整优化。加快建立线上信息交流平台,开发“网上路演”、“债市互动”等功能,加强央企发行人、主管部门与投资机构的沟通交流。

二、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

(六)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中央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支持力度,引导中央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鼓励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加速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助推数字化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七)发挥中央企业“链长”作用。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借助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汇聚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持上下游符合国家战略、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共同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八)加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规范管理。指导中央企业加强内部资金监管,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债券募集资金按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优化科创融资决议程序,适当下放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决策事项,探索取消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额度限制,充分发挥科创企业在项目投融资决策方面的主体作用。探索在管控中央企业债券占带息负债比重时将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按一定比例剔除。

中央企业要根据科技创新实际需要,加强融资规划,合理安排债券融资,强化资产负债约束,证监会、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公司债券融资及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九)拓宽科技创新资金供给渠道。鼓励中央企业产业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资用于对国家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领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中央企业建设创新要素集聚能力突出的科创孵化园区,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支持园区运营,并通过股权、债权和基金等方式支持园区内科创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向高端转移。

(十)鼓励央企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子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在特定细分领域的科技创新实践者,可探索利用资产担保、无形资产质押或者由中央企业集团提供外部增信等方式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自主筹划科技创新投资资金安排,直接推动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持续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的央企子公司上市融资。

(十一)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试点。重点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及、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发行,鼓励回收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拓宽增量资金来源,完善科技创新融资支持。

三、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

(十二)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密切跟踪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在依法合规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提高服务供给质量。证券交易所发挥市场组织功能,持续优化中央企业科创融资推进安排和服务效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履行自律规范职责,积极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业务投入。

(十三)国务院国资委进一步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加强对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的政策引导、市场组织、项目推介,不断优化对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评价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与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中央企业科创融资政策协同,支持中央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创新发展。

(十四)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两部门在中央企业需求调研、业务培训、项目推荐与筛选等方面的合作,联合分解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在全部国有企业范围内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融资积累有效经验,创造良好环境。

本文源自金融界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新华社北京月日电 《中国证券报》日刊发文章《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文支持央企发行科创债 推动完善科创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文章称,中国证监会月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通过优化市场服务运行机制、监管考核标准、融资决策程序等方式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开展基础设施试点,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投资。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后续证监会将抓紧细化落实《通知》各项工作举措,持续积累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领域的实践经验,继续深入市场调研、充分论证,持续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

(小标题)鼓励央企增加研发投入

《通知》旨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通知》明确,通过优化市场服务运行机制、监管考核标准、融资决策程序等方式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开展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试点,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将募集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园区孵化等途径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协同发展;增强证监会与国资委在规范与服务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形成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的合力。

(图片说明)资料图,新华社发

在今年月上交所举办的中央企业科创债融资支持座谈会上,中航工业、中兵工业、中国电科、中石化、中国诚通、中国铁建、中国交建等家中央企业代表分别介绍了近年来科技研发投入情况及成果,并对科创债融资便利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会嘉宾均表示,科创债的推出恰逢其时,与中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的步伐一致,科创债的潜在融资需求较高。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国资委将抓紧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的机制优势、专业优势,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引领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小标题)引导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聚集

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企业债券融资生态体系,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年,证监会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拓宽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融资渠道;年,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将支持对象拓展到成熟期企业转型升级等领域;年,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转常规,将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纳入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统筹管理,并进一步完善发行主体、资金用途、信息披露和配套安排等制度措施,发布有关业务指引。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积极用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机遇,主动参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发行,为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截至目前,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共支持多家企业融资近亿元,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助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发债主体既有天图资本、璞泰来新能源、科技、小米通讯等民营企业,也有龙腾光电、深圳创投、国投集团、中关村发展、张江高科等国有企业。

在市场人士看来,此次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促进创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此举将助力中央企业成为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先行军,有利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小标题)着力改善民企融资环境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将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凝聚市场各方合力,共同服务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今年以来,为改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环境,证监会广泛调研、找准症结,推出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条措施”,目前取得积极效果。其中,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方面,由中证金融以自有资金为基础,联合承销机构共同为民营企业债券提供增信支持。截至目前,晶科科技、蔚能电池等家企业发行单产品、融资亿元。

市场人士认为,后续债券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民营企业中所起到的作用将愈发突出。一方面,优质民营主体通过发行科创债用于科技研发等;另一方面,优质国有企业通过发行科创债,将资金投向融资困难的科创领域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也是集聚科技创新要素的重要载体。近期,证监会与沪深交易所在支持民企融资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随着科创债加大对央企、民企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制度机制,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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