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查询,那年司考,你究竟考了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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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司法考试试题,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张试卷将变2+1 失信者不得报名

2、司考查询,那年司考,你究竟考了多少分?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张试卷将变+ 失信者不得报名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于忠洋)日下午,司法部召开发布会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据悉,主观题考试考场将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命题也将更加灵活,法治实践中一些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活生生”的案例将出现在考题中。

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不得报名

此次,还加强了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发布会上公布了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公告》就报名条件,客观题考试的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材料、考试内容与科目、考试时间与方式、合格分数线,主观题报名与交费、考区考点设置、考试内容与科目、考试时间与方式、合格分数线等内容进行公布。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指出,为落实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综合考虑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选拔培养和法学教育的实践情况,适当提高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

同时,为妥善解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原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允许《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施行前即年月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此外,为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我们在实施办法当中,在报名条件上规定了,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观题考试考场将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不同于以前的司法考试的张试卷(张客观题试卷、张主观题试卷),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实行+考试模式,即客观题张试卷,主观题张试卷。

赵大程说,“应该说从题量上,考生备考的压力上,说都有所减低。”

据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试卷分值各分,各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性选择题,考试时长分钟。

主观题试卷分值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

据介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要从过去的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向以能力考查为主转变,在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宪法法律知识基础上,重点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具体命题中,特别是主观题中,将把法治实践中一些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活生生”的案例拿来,根据命题技术规范进行加工改造后使用,同时允许考生使用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发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考查考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应用,而不是简单的记忆、理解,从而将具有一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符合法治实务部门需要的考生选拔出来。

客观题考试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据介绍,为提高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并在若干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据悉,主观题考试将在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黄山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五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司法部考试中心主任谢愚妮在发布会上介绍,为保障年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进行的计算机化考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了充分的准备,成立了计算机化考试专门机构。

同时,司法部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出台工作规则、应试规则、监考规则、应急处置预案、舆情应对预案、考试危机处理意见、考区考点的职责分工工作安排等等,同时下发考场记录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具体规则,保证计算机化考试的规范进行。

谢愚妮介绍,司法部将着力加强安全技术的保障工作。通过使用安全系统的身份证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防止替考,做到监考无死角、全覆盖,考试全过程视频监控。在考试期间,将为考试考场配备专门的电源车,保证电力和网络数据安全。并对所有的考试机、监考机逐一测试,确保整个传输安全和考试的信息安全。

据悉,为方便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和环境,考试公告发布以后,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视频资料。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名参考

赵大程介绍,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继续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

据悉,放宽地域范围为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放宽学历条件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同时,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新的变化是将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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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司考,你究竟考了多少分?

编者按

年的司考成绩很快就要公布了,毫无悬念,分数线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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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各位经历过司考的朋友们,你以为自己当年查询到的成绩,真的是自己卷面上考出来的真实成绩吗?

司考大揭秘

国家搞司法考试,目的是要保证法律从业者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司法考试在性质上应该是一个水平性考试。

水平性考试就意味着有多少人具备了从事法律职业的知识、能力,就应当有多少人通过,类似于考驾照,不应另外再设定一个比例或者数额的限制。

但主管部门对这个问题的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完全把它当做了一个竞争性的选拔性考试。

每年司考阅卷完毕之后,司法部都要和最高法、最高检进行三家会商,确定一个通过率,再按照这个比例反过来调整考生们的最终得分,让分这个及格线恰好和通过率相吻合。

由于前三卷是客观题,调整空间不大,因此最终分数的生成主要是通过调节第四卷——也就是主观题卷的得分系数来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司法考试每年都会先公布参考答案让考生去估分,但这个分却是怎么也估不准——有时候还不准得离谱的原因,因为你估出来的顶多是卷面原始分数,而不可能估出最终的分数,你的原始分数可能高于也或者低于成绩单上的分数。

把司法考试当成一个选拔性考试,最大的弊端就是加大了通过的偶然性。因为每一年的试题难度、考生总体水平都是不一样的,通过率也是不一样的,这就会造成每年通过考试的人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年份,水平高的人通不过;有的年份,水平低的人反而通过了。假定一个考生水平不变,今年能考过,明年却未必。这就损害了考试的公平性,不能给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合理、稳定的预期。

我的建议是,应该恢复司法考试作为水平性考试的本来面目。一个人通过司法考试,只是意味着他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可能性,并不是意味着他已经被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录用去从事法律工作了,这些单位是不是实际录用他去工作,还要看很多其他的条件,甚至还要再组织自己的若干轮考试。因此,作为入门条件的司法考试不应该把门槛抬得太高,至少是不要把用人单位自己要办的事给包办了。实际上,精英化的道路是不是就代表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呢?这本身就值得商榷。当然,这个话题太大,这里不展开谈了。

总之,只要是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法律知识的人,有多少人达到标准,就应该通过多少人。因此,一方面要适当降低试题的难度,另一方面不要再去设定比例、调节分数了,有些年份考生们水平整体高一点,那就多一点人通过,反之,就少一点人通过。

要是实在担心有些水平不高的人进了司法机关掌握“刀把子”,那也可以定两条分数线,高分线和低分线。通过低分线的人,可以从事一般的法律工作比如律师,至于他能不能真的当上律师,人家律所自己的眼睛是雪亮的。通过高分线的人,还可以到从事法律公职比如法官、检察官。

不过有一条,你既然已经把门槛设得这么高了,这些通过高分线的人就应当免于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了。因为你录用的是法律专业人才,通过司法考试就够了,又不是录用他们去干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还考什么公务员呢?

不知道各位法律人,看完这篇文章后有何感想呢?

小编预祝各位今年参加司考的童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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